加大民生财政投入,本质上是通过财政手段培育高素质人才、保障民生福祉、释放人口红利,推动形成“资金投入—人的发展—经济提质”的良性循环。
宏观税负水平持续下降对税制优化提出紧迫要求,应更加注重前瞻性与适应性,特别是要补齐再分配调节的制度短板,使税制结构在可持续性与公平性之间实现新的均衡,进而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多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涉农企业自产自销农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力促进了乡村振兴和农业现代化进程。
2025年司法部等部门在全国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并陆续发布3批24个典型案例,集中呈现了各地在专项行动中发现和纠正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这三条“硬杠杠”是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核心门槛。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在大企业集团税收管理中,这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单看集团企业一家成员企业的税务管理,账表齐全、申报规范,似乎没有问题。
2026年5月20日,财政部发布最新财政收支运行情况显示,1—4月,全国税收收入6.81万亿元,增长3.9%。其中,国内增值税增长5.9%,增幅连续3个月提高,反映工业服务业复苏与价格回暖。
“十五五”规划纲要指出,要加力建设新型能源基础设施,“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建设‘三北’风电光伏、西南水风光一体化、沿海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基地”。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专题专栏”下的“税费优惠政策”板块,发布了两个政策执行口径和一个政策适用问题即问即答,本期编发相关内容,供读者参考。
厘清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主要变化后,出口企业可分三个步骤填写申报表,准确申报出口收入,核算应缴纳税款。
据海关统计,2025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5.47万亿元,同比增长3.8%。其中,出口规模达到26.99万亿元,同比增长6.1%。
和其他企业相比,金融机构有一个重要事项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那就是按照《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
国别报告是跨国企业集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关联申报和同期资料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2号,以下简称42号公告)规定应该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信息,主要内容包括集团所有成员实体的全球所得、纳税和业务活动的国别分布情况。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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