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最新动态 > 财税干货
分享
新成立的公司,如何适用“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来源:上海税务 作者:

新成立的公司没有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新成立的公司没有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新成立的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显示非小微企业,还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需要区分不同场景和情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场景一

  问:我公司是2024年2月新成立的公司,成立当月就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还没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呢,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分为两种情形:

  情形一: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01.jpg

  情形二: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02.jpg

  问:享受“六税两费”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什么资料吗?

  答:A公司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问: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吗?

  答:可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先享受其他优惠,再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即贵公司先按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金额。

场景二

  问:我公司是2023年10月成立的新公司,成立当月就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在2024年5月10日完成的,汇缴结果是非小微企业,如何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因此,贵公司2024年5月10日汇缴结果不是小微企业,在2024年5月11日申报所属期2024年4月的地方教育费附加时,不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问:那么我们公司在2024年4月申报所属期2024年1月-3月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时享受了“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否需要更正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因此,如果贵公司在2024年4月申报所属期2024年1月-3月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因为2024年3月末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是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无需根据2024年5月10日的汇缴结果进行更正申报。


税率查询.png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平台。文章及文中部分图片来自于网络,感谢原作者。

相关推荐

  • 合同视角分析:直播打赏收入,怎样税务处理才合规

    网络直播平台的打赏收入,通常与其销售虚拟货币相对应,是指用户从平台或平台代理商处购买的,在观看直播时赠送给主播,后续可以兑换成人民币的一种网络货币。因网络直播打赏收入具有虚拟性特征,有关税务处理容易出现争议。

  • 不同类型政府补贴销售活动相关会税处理分析

    在政府补贴销售活动中,企业在获得品牌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需要对政府补贴销售业务进行准确的会税处理。本文梳理了政府补贴销售活动的类型,并分别对政府限价再补贴差价、以旧换新政府直接补贴客户以及以旧换新政府发放补贴券三种形式的销售业务相关会税处理进行分析。…

  • 跨境“带货”暗藏税务风险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全国活跃代购账号超过850万个,其中超过75%为个人经营。

  • 误计原料费用引发的“连锁反应”

    税费申报不能仅靠财务“兜底”。自那以后,意龙科纺在完善管理体系的探索中,坚持系统化思维,从制度夯基、系统赋能、外部协同三个维度持续筑牢合规防线。

  • 科创企业纳税申报指南之合规建议

    先进制造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时分别计提加计抵减额,重复享受政策。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满足不同条件的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是不同的。

  • 个税汇算 三类问题咨询热度高

    自今年3月1日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以下简称宁波12366热线)已累计接听个税汇算相关咨询3.6万余通,其中,三类问题咨询量热度高。

热门文章
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79个办税问答(上)
2
出口退税热点问题解答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55个办税问答【上】
4
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政策问答(一)
5
对构建“税费皆重”格局的思考
6
数字经济税收“双支柱”问答:支柱二GloBE规则十五问
7
2022年第四季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关注这些新变化
8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环保税申报事项与问题解答
热门视频 更多
热门文章
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相关79个办税问答(上)
2
出口退税热点问题解答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55个办税问答【上】
新成立的公司,如何适用“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上海税务
新成立的公司没有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新成立的公司没有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新成立的公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显示非小微企业,还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需要区分不同场景和情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场景一

  问:我公司是2024年2月新成立的公司,成立当月就认定为一般纳税人,还没做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呢,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分为两种情形:

  情形一: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01.jpg

  情形二: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02.jpg

  问:享受“六税两费”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交什么资料吗?

  答:A公司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问: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吗?

  答:可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先享受其他优惠,再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即贵公司先按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金额。

场景二

  问:我公司是2023年10月成立的新公司,成立当月就认定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在2024年5月10日完成的,汇缴结果是非小微企业,如何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因此,贵公司2024年5月10日汇缴结果不是小微企业,在2024年5月11日申报所属期2024年4月的地方教育费附加时,不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问:那么我们公司在2024年4月申报所属期2024年1月-3月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时享受了“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否需要更正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规定,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因此,如果贵公司在2024年4月申报所属期2024年1月-3月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时,因为2024年3月末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是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无需根据2024年5月10日的汇缴结果进行更正申报。


税率查询.png

热门推荐
合同视角分析:直播打赏收入,怎样税务处理才合规
网络直播平台的打赏收入,通常与其销售虚拟货币相对应,是指用户从平台或平台代理商处购买的,在观看直播时赠送给主播,后续可以兑换成人民币的一种网络货币。因网络直播打赏收入具有虚拟性特征,有关税务处理容易出现争议。
不同类型政府补贴销售活动相关会税处理分析
在政府补贴销售活动中,企业在获得品牌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时,需要对政府补贴销售业务进行准确的会税处理。本文梳理了政府补贴销售活动的类型,并分别对政府限价再补贴差价、以旧换新政府直接补贴客户以及以旧换新政府发放补贴券三种形式的销售业务相关会税处理进行分析。…
跨境“带货”暗藏税务风险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全国活跃代购账号超过850万个,其中超过75%为个人经营。
误计原料费用引发的“连锁反应”
税费申报不能仅靠财务“兜底”。自那以后,意龙科纺在完善管理体系的探索中,坚持系统化思维,从制度夯基、系统赋能、外部协同三个维度持续筑牢合规防线。
科创企业纳税申报指南之合规建议
先进制造企业同时符合多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申报时分别计提加计抵减额,重复享受政策。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满足不同条件的在企业所得税的处理上是不同的。
个税汇算 三类问题咨询热度高
自今年3月1日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以下简称宁波12366热线)已累计接听个税汇算相关咨询3.6万余通,其中,三类问题咨询量热度高。
© 2002-2021 Taxrefund.com.cn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