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国务院关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
9月15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国务院关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等情况,自2016年7月1日起分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至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实现了水资源费制度向水资源税制度的平稳转换。
《报告》指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是新形势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绿色税制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从改革试点情况看,取得了“两增一降”的积极成效。
执法刚性明显增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对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行为从严从高征税。近年来各级税务、水利部门持续加强配合,通过建立征管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逐步将无证取水户纳入管理范围,水利部门将无证取水户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用水行为。取用水和税收征管执法刚性明显增强,实现了税收征管和水行政管理水平的“双提升”。截至2024年底,最先实施改革试点的河北省水资源税纳税人户数由试点初期的1.33万户增长至1.87万户;第二批试点的9个省份水资源税纳税人户数由试点初期的4.4万户增长至9.1万户。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以来,新纳入试点的21个省份水资源税申报户数达8.7万户,较改革前水资源费缴纳户数增加1.3万户。
水资源税收入明显增长。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在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上没有额外增加纳税人负担,但由于税收征管更加规范有效,水资源税收入较改革前有明显增长。2017年是河北省试点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全年水资源税收入19.4亿元,较改革前一年增长约68%。2018年是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全国10个试点省份实现水资源税收入176.5亿元,较改革前一年增长约40%。2025年第一季度是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的首季征期,全国共实现水资源税收入104亿元,其中新纳入试点的21个省份较2024年季均水资源费收入增长约16.4%。
重点调控领域取用水量逐步下降。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对取用地下水、特种取用水、超许可或超计划取用水行为等从高确定税额,并对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水资源税,释放了明确的政策调控信号,有利于推动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据统计,前期试点的10个省份企业超计划取用水量由2018年的6.5亿吨下降至2023年的3.7亿吨,降幅达43.1%;高尔夫球场、洗车等特种取用水量由2018年的602万吨下降至2023年的513万吨,降幅达14.8%。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新纳入试点的21个省份2025年第一季度的地下水取用水量、特种取用水量分别较2024年季均下降15.4%和41.5%。
《报告》认为,目前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全面实施尚不到一年,特别是新试点地区多为南方丰水省份,其取用水情形与其他试点省份有较大差异,改革试点成效还需要实践和时间检验。
《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共16章216条,在现行企业破产法12章136条的基础上,新增小型微型企业破产程序的特别规定、合并破产、金融机构破产、跨国破产的司法合作等4章,实质新增和修改160余条,对现行企业破产法作了比较全面的修改。
9月15日,中国人大网公布《国务院关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等情况,自2016年7月1日起分步推进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至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实施,实现了水资源费制度向水资源税制度的平稳转换。
《报告》指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是新形势下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绿色税制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从改革试点情况看,取得了“两增一降”的积极成效。
执法刚性明显增强。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对未经批准擅自取用水行为从严从高征税。近年来各级税务、水利部门持续加强配合,通过建立征管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逐步将无证取水户纳入管理范围,水利部门将无证取水户纳入取水许可管理,规范取用水行为。取用水和税收征管执法刚性明显增强,实现了税收征管和水行政管理水平的“双提升”。截至2024年底,最先实施改革试点的河北省水资源税纳税人户数由试点初期的1.33万户增长至1.87万户;第二批试点的9个省份水资源税纳税人户数由试点初期的4.4万户增长至9.1万户。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以来,新纳入试点的21个省份水资源税申报户数达8.7万户,较改革前水资源费缴纳户数增加1.3万户。
水资源税收入明显增长。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在政策设计和制度安排上没有额外增加纳税人负担,但由于税收征管更加规范有效,水资源税收入较改革前有明显增长。2017年是河北省试点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全年水资源税收入19.4亿元,较改革前一年增长约68%。2018年是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全国10个试点省份实现水资源税收入176.5亿元,较改革前一年增长约40%。2025年第一季度是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的首季征期,全国共实现水资源税收入104亿元,其中新纳入试点的21个省份较2024年季均水资源费收入增长约16.4%。
重点调控领域取用水量逐步下降。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政策对取用地下水、特种取用水、超许可或超计划取用水行为等从高确定税额,并对工业用水效率达到国家用水定额先进值的纳税人减征水资源税,释放了明确的政策调控信号,有利于推动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据统计,前期试点的10个省份企业超计划取用水量由2018年的6.5亿吨下降至2023年的3.7亿吨,降幅达43.1%;高尔夫球场、洗车等特种取用水量由2018年的602万吨下降至2023年的513万吨,降幅达14.8%。全面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新纳入试点的21个省份2025年第一季度的地下水取用水量、特种取用水量分别较2024年季均下降15.4%和41.5%。
《报告》认为,目前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全面实施尚不到一年,特别是新试点地区多为南方丰水省份,其取用水情形与其他试点省份有较大差异,改革试点成效还需要实践和时间检验。